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

美的原则

首先,要表现自信。自信是美的基础,先天的美貌属于自然的恩赐,但天生丽质而内心空虚,使美的外形也难以得到充分的体现。相反,相貌平平,但能使自己的信心、热情、神彩、风度得到淋漓尽致发挥的人,却能给人一个充实而完美的形象。

第二,要表现乐观。乐观、开朗是一个人长久的魅力所在,要保持乐观的情绪,必须陶冶自己的情感,升华自己的思想境界,培养开朗,豁达的性格,使人觉得可亲可爱。正如俄国诗人托尔斯泰所说:“人不是美丽才可爱的,而是可爱了才美丽的。”

第三,要表现个性。在美化自己的过程中,每个人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,都在强烈地表现着自己的某种思想和对某一种美的追求。实际上,对美貌的“标准”只不过是由传统、习惯、民俗、时尚和审美共性等因素创造出来的,真正十全十美的“标准人”是不存在的。因此,每个人大可不必为自己某一方面的不足而惋惜,而要发掘出自己美的所在,使它表现得洒脱、充分,使之具有个性美。

第四,要表现整体美。人的美通过面容、形体、仪表、风度等方面来综合体现,美是一种活的形象,这种活的形象是最高境界的美和最广义的美。可见,单独追求某一方面的美是不够的,只有达到相貌,行为、仪表、风度互协调,才能创造出整体的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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